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决策部署,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中国公园协会于2024年6月2日在广州正式成立公园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专委会的管理和行业引导,充分整合相关资源,发挥专家在公园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支撑作用,专委会拟建立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及各会员单位征集相关专家,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人员。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和学术道德;
2. 具有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
3. 从事园林绿化、环境工程、生态学等相关领域研究或技术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 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两院院士及行业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
5. 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正常参加专家库工作。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3. 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4. 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5. 按本单位或本行业规定不得作为专家的。
三、专家任期
(一)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按照相关要求重新遴选、聘任;
(二)专家可通过各会员单位推荐或自主申请,征得专家所在单位同意,并经遴选后加入专家库。每五年集中组织一次入库申请与遴选工作;
(三)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不遵守协会管理办法的专家,予以清退出专家库;
(四)专家因故不能继续参加专家库工作时,应及时退出专家库。
四、专家职责
(一)依法、规范、科学、公正参与专委会工作,独立、客观地向专委会提出专业意见或工作建议;
(二)参与专委会开展的各项政策解读、标准宣贯、行业交流、专家座谈等技术交流活动,提供行业培训授课支持;
(三)参与专委会相关技术文件、行业报告、行业标准、培训教材、专题报告的编制或论证;
(四)受邀参与专委会的相关行业评选、检查工作;
(五)完成专委会及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五、入库程序
(一)专家申请
申请入库的专家需填写《中国公园协会公园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专业委员会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发至专委会秘书处邮箱YXGY_ZWH@163.com。
专委会将通过遴选程序确定拟入库专家人选,报中国公园协会秘书处审批后予以聘任。
联系电话:020-83705180
电子邮箱:YXGY_ZWH@163.com
附件:中国公园协会公园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专业委员会专家申请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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